一、最好的放生
1、佛教在线天津讯为确保红桥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冬季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天津市红桥区民宗办召集区伊协及各清真寺寺管会主任20余人,召开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会议。
2、会议要求,各清真寺按照市、区安排,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寺内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三项工作,强调各清真寺寺管会主任要切实负起寺务管理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加强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宗办和区伊协的联系,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关于做好我市佛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4、鉴于目前全国疫情形势已经趋于平稳,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按照市民族宗教委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9月10日(周五)起,有序恢复开放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佛教活动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一要严格按程序申请恢复开放。
6、各寺院、居士林要参照《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工作指南》进行风险评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拟申请恢复开放的佛教活动场所,由场所负责人向所在区的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区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区防疫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对拟恢复开放的场所进行实地检查,作出是否准予恢复开放的决定。
7、二要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8、疫情防控期间,各寺院、居士林要严格采取预约、限流等措施,控制场所人员密度。进入场所人员必须做到“四要”,即要科学佩戴口罩、要核对预约信息,要接受体温检测,要出示“健康码”,不佩戴口罩、无预约、体温高于3度、持健康码“红码”或“橙码”者不得入内,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和居住地址。场所内的总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总容纳量的30%。开展佛教活动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佛教活动场所要保持空气畅通新鲜,如需使用空调等通风系统,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2020)的要求执行。
9、三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
10、各寺院、居士林要尽量控制非必要的集体宗教活动,减少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员,减少集体活动的时间;劝阻老年人、严重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参加集体宗教活动;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及各类讲座、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上海放生鱼现场图
1、四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2、各寺院、居士林要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融入开门第一天的活动,可举行升国旗仪式,以激发寺院僧众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各寺院、居士林要提前做好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场所内部人员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号召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强化自我防护。
3、附件: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4、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工作指南
5、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护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满足信教群众合理必要的宗教生活需求,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宗教活动场所运营秩序,制定本工作指南。
6、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六必须”
7、必须制定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8、必须建立由场所主要负责人、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义工、服务人员等组成的专门疫情防控队伍,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清楚;
9、场所内集中开展宗教活动的殿、堂必须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如需使用空调等通风系统,具体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2020)执行;
10、场所内消毒消杀标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且有专人负责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